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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运输途中的大火,烧毁的不只是车上货物,还有企业等着理赔的现金流。保险公司迟迟不赔,北京京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姜波、程军律师代理A智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维权。最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7万元。
案情简介
2022年,原告A智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承运的普通货物在被告B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处投保了《国内道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对应保单,双方就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范围、免赔额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11月23日,原告委托驾驶员曲某驾驶车辆承运汽车配件,车辆车厢在运输过程中突发火灾。后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0114号),认定起火部位为货车驾驶室后方货板上,排除雷击、遗留火种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不排除外来火源引燃可燃物导致火灾发生。
事故造成车上货物烧毁,经统计受损货物含税损失金额共计145356.35元。事故发生后,原告及时向被告报案并提交理赔材料,但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拖延理赔,迟迟不予支付保险金。原告多次沟通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委托京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姜波、程军诉至法院。
律师风采
这案子难在哪?火灾事故认定书没有明确起火原因,只写了“不排除外来火源”。对保险公司来说,这就是抗辩空间。货损金额怎么定、免赔额怎么算、理赔材料是否齐全,也都可能成为拉锯点。
京云(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事务所姜波、程军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只盯着“打官司”,而是先梳理证据链:保单、火灾事故认定书、运输合同、货物清单、损失凭证、驾驶员及车辆资质、报案记录等。哪些能证明保险责任,哪些能证明损失,哪些能在调解中作为筹码,逐一整理。
在法院主持下,姜波、程军律师与被告多轮沟通,既讲法律,也算成本。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判决结果
调解结果:
一、被告B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前向原告A智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保险金7万元;
二、原告A智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运输行业买承运人责任险,图的就是出事有人兜底。但真到理赔时,火灾原因、免赔条款、货损举证、报案时效,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卡住。尤其是火灾事故认定书用“不排除”表述时,保险公司往往会据此压赔、拖赔。
对企业来说,出险后要尽量保留现场照片、消防认定、货损清单、运输单据、发票、赔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自己谈不拢,尽早让专业律师介入,把证据和法律关系理清楚,再决定是继续诉讼还是调解。本案通过调解结案,金额虽不是全额诉请,但帮助当事人较快锁定赔偿,避免了更长周期的诉讼消耗。
京云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专业、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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