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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继承权问题上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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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继承权问题上的法律权利
  更新时间:2025-09-22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遗产继承领域,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其继承权受到法律的特别关注与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在继承权问题上享有诸多明确且重要的法律权利,这些权利确保他们在面对遗产继承时,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维护。

一、平等的法定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样,平等地享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清晰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 “子女” 涵盖了未成年子女,他们与成年子女在继承顺序上毫无差别。举例来说,若父母离世且未留下遗嘱,家中既有成年子女,也有未成年子女,那么未成年子女与成年子女将一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并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均等。这一规定从根本上保障了未成年人在法定继承中的平等地位,使其不会因年龄尚小而被排除在遗产继承范围之外,或在份额分配上遭受不公平对待。

二、遗嘱继承中的特别保护

倘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分配遗产,对于未成年人也有特殊的法律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明确指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若未成年人符合这一情形,比如因年幼尚未具备劳动能力,且无独立生活来源,那么遗嘱必须为其预留足以保障基本生活与成长需求的遗产部分。否则,该遗嘱中未保留相应份额的部分可能被判定无效。例如,某老人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成年子女,却未考虑到尚在读小学的未成年孙子女,由于这些未成年孙子女既无劳动能力又依靠他人抚养生活,这份遗嘱在涉及未成年孙子女权益的部分便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在审理时可能会对遗嘱内容进行调整,确保未成年孙子女获得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的生活与成长权益。

三、遗产管理与保护

鉴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独立管理和处分所继承的遗产,法律规定由其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代为管理遗产。若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像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等情况,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必须严格遵循为未成年人利益服务的原则,非因维护未成年人利益,不得擅自处分遗产。例如,不得将未成年人继承的房产随意出售用于法定代理人自身的事务,或者进行不合理的消费等行为。倘若法定代理人管理遗产存在不当行为,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相关组织有权依法申请变更监护,通过法律途径保障未成年人的遗产权益不受侵害。

四、遗产分配时的照顾

在遗产分配环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人,法律明确要求予以照顾。由于未成年人普遍缺乏劳动能力,且在生活上大多依赖他人照料,一旦涉及遗产分配,他们往往属于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在实际分配遗产时,会综合考量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各方面需求,适当增加其应得的遗产份额。比如,在分割遗产时,会优先预留出足够资金用于未成年人的教育费用,保障其接受良好教育,或者预留足够的生活费用,确保其生活质量不受影响。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在遗产继承中的人文关怀与特别保护。

五、继承权的行使与维护

当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时,法定代理人可代表未成年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例如,若其他继承人擅自侵占未成年人应得的遗产份额,法定代理人有权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其归还;若协商无果,可寻求居委会、村委会或相关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若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依据具体情况,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法定代理人需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未成年人继承人身份的文件、遗产范围及归属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等,以有力支持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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