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王明倾尽积蓄支付首付购入婚房并登记于个人名下,婚后坚持独自还贷。这段感情却在2025年走到尽头,前妻两度起诉离婚要求平分房产,王明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财产权益。婚前个人首付、婚后独自还贷的房产究竟归谁?让我们听听专业律师的解析。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本案核心在于厘清《民法典》对婚前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王明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记于个人名下的房产,其首付部分及房屋物权属性始终属于个人财产。但关键转折在于婚后还贷阶段,婚姻存续期间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王明用自己账户偿还房贷,资金性质仍属夫妻共同贡献。我们援引《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的规定,主张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房屋产权归属登记方。
我们通过银行流水锁定王明婚前还贷事实,同时举证婚后还贷资金来源于其工资账户,既证明房屋权属基础,又精准框定共同还贷区间,我们主张房屋应当归王明所有,关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给予对方补偿。 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归王明所有,同时向前妻补偿婚姻存续期间还贷本息及对应增值部分20万元,成功为王先生保住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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