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推进,许多农民朋友对“一户一宅”政策中的“户”如何认定充满疑问。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答这个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核心问题。
律师解读:
一、“户”的认定:不同地区有差异
“一户一宅”作为宅基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其中的“户”并非简单按户口本划分。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认定标准:
广东南沙区规定(有效期至2025年7月21日):
夫妻与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同住算一户
有多个子女的家庭,需留一人与父母同户,其余子女满法定婚龄或结婚后可分户
独生子女结婚后可选择与父母同户或单独立户
离异后无房一方再婚且配偶无房的可单独立户
北京政策(2024年征求意见稿):
原则上以公安户籍登记为基础
同时需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
无法按户籍认定的,可参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户情况
江西赣州章贡区特别规定:
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但不包括相连的农业生产用地
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1米3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地方还有“分户必须有一个儿子与父母同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宅基地继承问题,避免造成“死循环”式的一户多宅。
二、这些特殊“一户多宅”合法!别被忽悠
不少人担心“一户多宅”会被处罚,但两类情况属合法:
因继承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在证书附注栏注明继承关系。
分户前已建好农房:符合分户条件但未分开居住,实际使用面积未超过分户后合计面积标准的,经核实可认定为合法。
甘肃某地政策进一步明确:实际使用的宅基地未超过分户后合计面积,且建筑面积未超标的住宅,在符合村庄风貌要求的情况下,视为多户合并建房,每户可认定为“一户一宅”。
许多进城农民担心失去老家宅基地。政策明确: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进城落户农民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继续予以确权登记。
2021年施行的《乡村振兴促进法》更是强调 “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要求地方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先安排宅基地用地。
三、三类宅基地最危险!可能被强拆
虽然政策考虑了多种特殊情况,但三类宅基地违规必究:
非按审批要求建房:面积、高度、楼层与审批不符,限期未整改将面临强拆;
新增占用耕地建房:国家严查重点,2020年7月以来多省市被点名;
未批先建:未经审批直接开建,即便房屋已建成也可能被认定为违建。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正在加速推进。陕西勉县元墩镇创造了 “三级联审”“纠纷调处五步法” 等工作方法,被作为经验推广。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按以下步骤办理:
查清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由村集体核实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边界
公告30天无异议
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确权登记
宅基地确权登记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拿到不动产权证只是开始,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农民手中的“红本本”将释放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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