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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被诉无效?京云律师揭秘意识清醒证据链,法庭力挺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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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被诉无效?京云律师揭秘意识清醒证据链,法庭力挺协议有效!
  更新时间:2025-06-09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杨伟婷律师在代理一起赠与协议效力纠纷案中,凭借严谨的法律论证和扎实的证据梳理,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杨伟婷律师作为被告方的代理律师,针对原告方对赠与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质疑,通过多维度的证据链构建,助力法院确认赠与协议合法有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赠与协议有效性遭质疑,亲属反目对簿公堂

2020年11月24日,阳光现与阳婧签订赠与协议,约定将其名下1608房屋中2/3的份额无偿赠与阳婧。然而,这一家庭内部的财产安排却引发了另一亲属 阳花的强烈反对。阳花以“阳光现签署协议时缺乏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协议无效,并恢复房屋为阳花共有份额。

阳花主张,阳光现长期存在精神健康问题,签署协议时已无法辨认自身行为,协议应属无效。为证明这一点,阳花提交了阳光现的既往医疗记录及证人证言,试图推翻赠与协议的合法性。面对原告的指控,被告方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杨伟婷律师应诉,一场围绕“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法律博弈就此展开。

抽丝剥茧构建证据链,多维论证意识清醒

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杨伟婷面临两大核心挑战:破解“行为能力”质疑,并还原赠与真实意图。她迅速启动全方位调查,调取阳光现签署协议前后的完整就诊记录,发现其虽有焦虑症状,但无明确精神疾病诊断,且用药记录显示签署协议时未服用影响认知的药物。通过对原告提供证人的反向取证,她发现证言存在时间矛盾,且无法直接证明阳光现签署协议时的精神状态。此外,她还收集了阳光现签署协议后的生活视频、社交记录及银行操作凭证,证明其能独立处理日常事务,意识清晰。

基于上述证据,杨伟婷律师提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需以“行为时”为节点,原告方证据仅能证明阳光现存在精神健康史,无法推翻其签署协议时的自主决策能力。她进一步指出,赠与协议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阳光现长期对阳婧的信任关系可侧面印证赠与行为的自愿性。

针锋相对揭露利益冲突,法庭采纳核心辩护观点

庭审中,原告阳花坚持主张阳光现签署协议时已丧失判断力,赠与行为违背其真实意愿,并强调赠与协议未经过公证,程序存在瑕疵。对此,杨伟婷律师反驳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公证的赠与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有效,程序瑕疵不影响协议效力。她出示阳光现签署协议当日的监控录像,显示其独自前往公证处咨询,逻辑清晰,行动自如,并揭露原告与房屋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其诉求实质为争夺财产。

法院最终采纳杨伟婷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确认赠与协议有效,并驳回阳花要求恢复房屋共有登记的请求。判决书特别指出,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阳光现签署协议时意识不清,被告方证据已形成完整链条,足以认定赠与行为系阳光现真实意思表示。

本案中,杨伟婷律师以“意识清醒”为核心突破口,通过精细化取证和法律条文精准适用,成功化解原告对赠与协议效力的攻击。这一判决不仅维护了家庭财产安排的稳定性,更为类似纠纷中“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提供了重要司法参考。京云律师以专业护航法律正义,让每一份合法协议都能在法治阳光下熠熠生辉。(本文所涉及人名除律师外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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