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与王强兄弟二人,因父母留下的遗产分配问题产生了分歧。父亲王某与母亲李某分别于2010年和2018年去世,留下了一份由王强持有的打印遗嘱,该遗嘱加盖了母亲李某的私章及手印,并有律师祁某、陈某作为见证人的签名。然而,另一份由兄长王明提供的打印遗嘱,则声称是依据父亲王某意愿所立,附有两名见证律师的签字确认。这两份遗嘱到底孰真孰假?法院会如何认定呢?让我们来听专业律师的讲解。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在这个案件中,关键在于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关于打印遗嘱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一条款,我们看到法律对于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不仅需要至少两名见证人在场,还需要所有相关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签署并注明日期。
本案中,王明提供的遗嘱符合上述条件,不仅有两位律师作为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订立过程,而且还有视频录像佐证,这大大增强了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相比之下,弟弟王强提供的遗嘱虽然也有见证人的签名,但由于见证人未能出庭作证,且录像资料未能完整反映整个见证过程,导致其真实性受到质疑。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确保所有形式要件得到满足显得尤为重要。此外,作为代理人,我们也需注重收集能够证明遗嘱真实性的各种证据,如视频资料、见证人的出庭陈述等,这些都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遵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仅是对遗嘱合法性的保障,更是对当事人权益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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