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家事房产律师团网站!

配偶父母去世,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分一杯羹”?
关键词:
首页 > 法律常识 > 遗产继承
律所位置更多>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地址
配偶父母去世,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分一杯羹”?
  更新时间:2026-02-04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的父母(如岳父母、公婆)通常被列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然而,当被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否必然获得继承权?本文结合《民法典》最新规定与典型案例,解析配偶父母继承遗产的核心规则。

案例分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配偶父母能否继承?

案例背景:2025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被继承人王某去世后,其名下一套房产及存款成为争议焦点。王某的配偶李某已先于其去世,双方未生育子女;王某的父母也早已离世,仅有一弟弟王甲在世。王某的岳父母(李某的父母)主张,因王某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参与遗产分配。

争议焦点:配偶的父母是否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继承遗产?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因此,王某的岳父母无权继承遗产,房产及存款由王甲继承。

法律解析:配偶父母继承权的三大核心规则

法定继承顺序的排他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法定继承分两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配偶的父母(如岳父母、公婆)未被列入任何顺序,因此无权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

遗嘱继承的优先性

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可突破法定继承顺序。例如,王某可通过遗嘱将房产指定由岳父母继承,此时遗嘱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需注意:

遗嘱需为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形式需符合《民法典》要求(如自书遗嘱需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位继承的适用限制

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例如,若王某的儿子先于其去世,则由孙子女代位继承。配偶的父母无法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特殊情形: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若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例如:

王某去世后,其配偶李某已先亡,但李某生前对王某的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长期照料生活、支付医疗费用),则李某的子女可代位继承王某父母的遗产(若王某父母后去世)。

但需注意:此规则仅适用于被继承人(如王某父母)的遗产分配,不适用于被继承人(如王某)本人的遗产分配

实务建议:如何保障配偶父母的继承权益?

提前订立遗嘱

被继承人可通过遗嘱明确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配偶的父母。例如,王某可立遗嘱:“本人去世后,名下房产由岳父母继承50%,弟弟王甲继承50%。”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配偶的父母可与被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配偶的父母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义务,被继承人去世后将遗产赠与配偶的父母”。此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

避免“假离婚”风险

实践中,部分人为规避限购政策“假离婚”,导致配偶身份丧失。若被继承人在此期间去世,原配偶将失去继承权。例如,王某与李某“假离婚”后,王某突然去世,李某因无合法婚姻关系无法继承遗产。

结语

配偶的父母在法定继承中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但可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法律工具获得继承权。继承人应提前规划遗产分配方案,避免因继承顺序误解引发家庭纠纷。

温馨提示: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38-1029-1697 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 support hotline
138-1029-1697

邮箱:

电话: 138-1029-1697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