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遗嘱中将房产留给我,却被兄弟篡改添加了现金分配条款。”这类争议涉及遗嘱部分篡改的效力认定。2025年司法实践明确:篡改内容无效,但未篡改部分仍具法律效力。
案例分析
2024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女士持母亲自书遗嘱主张继承房产,遗嘱明确“将XX路301室留给李女士”。后发现遗嘱末尾被添加“现金50万元由长子继承”条款。法院委托笔迹鉴定确认添加内容非李母笔迹,判决房产按原遗嘱继承,现金条款无效。
法律解析
篡改行为的法律定性
根据《民法典》第1143条,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司法实践中,区分三种情形:
全部篡改:遗嘱内容被完全替换,原遗嘱整体失效;
部分篡改:仅篡改条款无效,其余内容有效;
伪造遗嘱:整份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处理。
篡改行为的举证责任
主张遗嘱被篡改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可通过:
笔迹鉴定(如添加条款的笔迹与原遗嘱不符);
形成时间鉴定(如添加内容的墨迹新旧程度);
证人证言(如见证人证实原遗嘱内容)。
刑事责任风险
故意篡改、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第307条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实务建议
遗嘱订立后妥善保管,避免留白页;
重要遗嘱可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增强证据效力;
发现篡改迹象时,立即报警并申请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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