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家事房产律师团网站!

婚前的买房屋婚后签了两份协议,离婚时如何分房
关键词:
首页 > 法律常识 > 婚姻房产
律所位置更多>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地址
婚前的买房屋婚后签了两份协议,离婚时如何分房
  更新时间:2024-01-10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侯女士婚前买了套房,丈夫帮着付了部分首付,婚后房子写在侯女士名下,两人写了份协议,丈夫认可房子是侯女士的婚前财产。婚后,侯女士又写了份产权证明书给丈夫,说这套房属于两人共有。

前一阵子两人吵架,丈夫为了挽回感情,撕了这份产权证明书,说房子还是侯女士个人的。现在两人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丈夫说产权证明书的原件还在,当时他撕掉的是复印件,他要求分割房产。侯女士想问问,这套房还是她个人的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表示:

婚前的买房屋婚后签了两份协议,离婚时如何分房

虽然侯女士和丈夫签订的第一份协议约定房子为侯女士个人所有,但侯女士之后又写了第二份产权证明书,修改了原协议的约定,那么可以认为两人对房子的权属状态达成了新的合意。

结合本案案情来看,丈夫撕毁第二份协议的复印件只是为了挽回感情,继续维系两人的婚姻关系,而不是真正想要放弃房子的所有权,因此不能视为两个人对第二份协议的作废达成了合意,第二份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同时结合购房时的出资情况、购房的时间点,房子应当认定为两人共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房子就要两人均分,法院也会综合两人的实际出资、贷款偿还的比例情况,出于照顾女方利益的原则,酌情确认侯女士给丈夫对应的折价款。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温馨提示: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38-1029-1697 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热线
/ support hotline
138-1029-1697

邮箱:

电话: 138-1029-1697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