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武汉市洪山区卖方周某因轻信中介“房屋可高价成交”的承诺,签订低于市场价20%的买卖合同,损失38万元。这一案例暴露出中介行业的乱象:虚假宣传、隐瞒信息、诱导签约。本文结合《民法典》《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系统梳理卖方被误导签约后的维权路径。
案例聚焦:中介误导的典型手段与法律后果
周某的遭遇具有代表性:中介通过三步诱导签约:
虚构买家:伪造购房者资质证明,制造“抢购”假象。
隐瞒信息:未告知房屋所在片区规划调整(拟建垃圾站),导致成交后房价下跌。
强制签约:以“不签就赔违约金”威胁,迫使周某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法律定性:中介行为构成《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欺诈”,卖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维权四步法:从证据收集到诉讼实施
第一步:固定欺诈证据
沟通记录:保存微信、短信、录音中中介的虚假承诺(如“保证高价”“隐瞒瑕疵”)。
合同条款:标注中介未履行的义务(如未协助办理过户、未核查买家资质)。
第三方证据:调取政府规划公告、房价评估报告,证明中介隐瞒关键信息。
第二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投诉渠道:向当地房管部门(如住建局)或12345热线举报中介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介不得隐瞒真实信息、诱骗交易,违规者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参考:2025年杭州市房管局对某中介机构隐瞒房屋抵押事实的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并暂停网签资格。
第三步:协商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谈判技巧:
明确告知中介“已掌握欺诈证据,若不协商将投诉并起诉”。
提出合理诉求:如返还中介费、赔偿房价差价、承担诉讼费用。
签署书面协议:约定退款时间、违约责任,避免口头承诺。
第四步: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定金、中介费);
赔偿损失(如房价差价、诉讼费用)。
诉讼策略: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中介转移资产;
申请司法鉴定:对房屋价值、质量问题进行评估;
联合其他受害者:若中介存在系统性欺诈,可提起集体诉讼。
案例启示:周某最终通过律师协助,收集到中介伪造买家资质的证据,法院判决撤销合同,中介赔偿房价差价38万元及诉讼费1.2万元。这一结果提示:卖方需主动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结语
房屋交易涉及重大财产权益,无论是定金反悔、纠纷结案还是中介误导,均需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本文通过案例解析与法律梳理,为交易双方提供实用指南:签订合同前审慎核查、遭遇纠纷时固定证据、维权过程中善用法律程序,方能在复杂交易中规避风险,实现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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