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后台留言“一儿一女怎么继承房产”,今天笔者就结合实际案例和法律条文,用最接地气的方式,把这事儿说清楚。看完这篇,保证你遇到问题不慌,心里有底!
一、继承的两种“路子”: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继承房产这事儿,说白了就是两条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法律“规定动作”,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比如父母)“自选动作”。
1. 法定继承:法律帮你“分蛋糕”
《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分两拨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靠边站”。
在一儿一女的情况下,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房产怎么分?原则上“均分”。比如父母有一套价值300万的房子,没特殊情况,儿子和女儿各分150万。
不过法律也讲“人情味”。如果子女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比如长期照顾、支付医疗费,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可能少分或不分。
举个例子,老王夫妇和女儿一起住,女儿天天照顾二老,儿子在外地一年回不来两次。老王去世后,女儿因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能分到60%的房产,儿子分40%。
2. 遗嘱继承:我的财产我做主
如果父母生前立了遗嘱,指定房产由谁继承,那遗嘱说了算。但遗嘱得“合法有效”,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得亲笔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一人代写,代写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但2025年新规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一锤定音”,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优先。
举个反面案例,老李立了自书遗嘱,写明“房子归儿子”,但没签名只按了手印。法院可能认定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分。
二、一儿一女继承房产,这些“特殊情况”要留意
除了基本规则,还有一些“坑”要避开,否则可能影响继承结果。
1. 父母一方还在世:房子不能直接“分”
如果父母中只有一方去世,比如父亲去世母亲还在,房子不能直接继承。因为房子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只有一半所有权。
父亲去世后,他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由母亲、儿子、女儿均分。母亲原本有1/2.加上继承的1/6.共2/3;儿子和女儿各1/6.
举个例子,老张夫妇房子值180万,父亲去世后,母亲分120万(自己原有的)+30万(继承)=150万,儿子和女儿各分30万。
2. 子女中有“特殊情况”:法律会倾斜
如果子女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比如因残疾无法工作,分配遗产时应多分。反之,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可能少分或不分。
举个例子,老刘夫妇的儿子是残疾人,无收入来源;女儿经济条件好却很少看望父母。分配房产时,儿子可能分70%,女儿分30%。
3. 房产有贷款或抵押:继承前先“解套”
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或抵押,子女继承前需要先还清贷款或解除抵押,否则无法过户。
操作上,可以和银行协商,用继承的房产抵押贷款还旧债;或者子女凑钱还清贷款,再办理继承过户。
三、实务操作:怎么把房产“顺利”过户到子女名下?
说完了法律规则,再聊聊“怎么操作”。毕竟理论再好,落不了地也是白搭。
1. 协商一致:办继承公证最省心
如果一儿一女对分配没意见,可以一起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证明房产归属。然后拿着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等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过户。
这种方式流程快、纠纷少,但需要子女配合,如果有人反悔就搞不定。
2. 协商不成:打官司“一锤定音”
如果子女对分配有争议,比如儿子觉得女儿照顾少不该多分,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判决,判决生效后,凭判决书办过户。
操作时,要准备证据,比如扶养记录、医疗费票据、遗嘱等;写起诉状,明确诉求,比如要求均分房产;然后提交法院,等开庭判决。
举个例子,老赵夫妇的儿子起诉女儿,称女儿未尽扶养义务,要求少分房产。法院审理后,认定女儿确实照顾较少,判决儿子分60%,女儿分40%。
四、最后提醒:这些“坑”千万别踩!
1. 遗嘱别“随便写”:自书遗嘱必须亲笔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否则可能无效。
2. 别急着“过户”:如果父母还在世,别急着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赠与”,影响其他子女权益。
3. 保留证据:照顾父母的记录、转账凭证、医疗费发票等,都是打官司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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