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房产继承新规实施后,家庭财产传承的规则更加清晰,但也对继承流程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当父母双亡且未留下遗嘱时,子女如何通过法定程序完成房产继承?本文结合海淀区张氏家族的真实案例,详细解读法定继承的操作要点。
案例分析
海淀区张氏夫妇育有两子一女,2025年相继离世,遗留一套价值600万元的商品房。三子女因工作繁忙未及时办理继承手续,导致房产长期处于“权属真空”状态。2025年5月,次子张某明在申请贷款时发现,因未完成继承登记,房产无法作为抵押物。最终,三子女通过法定继承程序,历时12个工作日完成权属变更。
法律要点解析
继承资格确认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氏夫妇的父母已先于其去世,故三子女为唯一法定继承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父母死亡证明(派出所或医院出具)
亲属关系公证书(证明三子女与被继承人的亲子关系)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继承权公证程序
北京市公证处2025年新规要求,法定继承公证需全体继承人到场,或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张氏三子女共同到场,签署《继承权公证书》,公证费按房产评估值分段计算:
20万元以下部分:1.2%(2400元)
20万-50万元部分:1%(3000元)
50万-600万元部分:0.8%(44000元)
总计支付公证费49.400元。
不动产登记变更
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至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新规实施后,登记部门通过区块链技术核验材料真实性,审核周期从原2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三子女按等额份额登记为共有人,每人取得200万元产权份额。
风险提示
共有产权管理:若继承人未就房产处置达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出售或抵押。建议通过《家庭财产协议》明确使用规则。
债务连带责任:继承房产同时需承担被继承人债务。如张氏夫妇生前有未清偿房贷,继承人需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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