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遭到非法强拆,屋内的装修装饰是否可以赔偿?这是每个房屋被强拆的当事人都关心的问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将通过以下案例作具体讲解。
案情回顾
李先生是浙江省乐清市某村的村民,按照规定向市规划建设局申请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对自家老房进行了拆建,最终建成三间五层局部六层的房屋。
之后李先生房屋被纳入市政府实施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在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街道办以拆违为由将其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李先生委托律师为自己维权,法院判如所请,最终判决街道办强拆房屋的行为违法。李先生松了一口气,但想到自家房屋的装修费用高达几十万,就这样全都被毁了,很担心装修费用能不能赔?
京云律师说法
一、装修装饰是否应当赔偿?
房屋的装修装饰部分属于财产这一点是十分明确的,《国家赔偿法》中规定,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房屋被强拆,装修装饰遭到损毁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二、装修装饰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由于装修装饰附着于房屋,在房屋遭到强拆时装修装饰同时遭到损毁灭失,不具有恢复原状的可能性,应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第2款,违法征收征用土地、房屋,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赔偿,不得少于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获得的安置补偿权益。因此,装饰装修赔偿应按照合理公平的标准确定。
三、装饰装修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按照损害发生时该财产的市场价格计算损失,也就是按照市场价格计算;如果市场价格无法确定,或者市场价格不足以弥补财产损失的,也可以采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在征收中,如果行政机关发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有关于装修装饰规定的,法院一般也会参照作为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47条第2款,对装修装饰损失的价值无法认定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来确定赔偿数额,但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依法应当评估或者鉴定的除外,故,可以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装修装饰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47条第3款,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原因无法鉴定的,法院酌情确定赔偿数额,故法院也可以酌情确定装修装饰赔偿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简单、低成本的室内装修,可能不予以赔偿或者赔偿金额较低。同时,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也可能会受到当地政策和法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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