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承租了一套公租房,还自己建了个18平米的厨房,因项目改造,该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可是开发商却不愿给赵先生补偿,在未就补偿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开发商竟然强拆了赵先生的房子,赵先生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帮忙维权,京云律师成功帮助赵先生拿到了补偿款。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海洋律师表示:
赵先生的房屋因环境整治项目要进行腾退,当得知房子即将被腾退时,他以为能够与腾退方达成公平合理的补偿协议,但没想到房子竟然被强拆了。赵先生找到我们后,律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明确了赵先生作为公房承租人在腾退过程中应享有的合法权益,详细研究了相关政策及腾退方案,为赵先生的维权之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们收集了房屋租赁合同、施工许可证、腾退通知等,以证明赵先生的承租人身份和自建房屋的合法性。
在庭审中,对方辩称,赵先生只是承租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因此不具备主张补偿的资格,拆除房屋是得到了公房管理人北京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同意。我方律师指出,赵先生作为公房的合法承租人,在腾退过程中应享有被腾退人的利益。尽管房屋产权不属于赵先生,但根据相关政策及腾退方案,承租人同样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此外,赵先生还自建了18平方米的厨房,并取得了施工许可证,这部分面积也应得到合理补偿。律师通过详细的举证和质证,充分展示了赵先生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以及自建房屋合法性的有力证据。同时,还指出了腾退方案中存在的漏洞和不公之处,为赵先生争取到了更多的同情和支持。经过一番激烈的法庭辩论,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法院认为,赵先生作为公房的承租人,在腾退过程中确实享有被腾退人的利益。他自建的18平方米房屋也取得了合法的施工许可证,不应被视为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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