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家事房产律师团网站!☏400-8816-088
不少家庭处理遗产继承时,本来几个继承人已经坐到一起协商,甚至已经走到法院诉讼的流程里,结果其中一名继承人突发意外离世,原本就复杂的继承关系瞬间变得更加棘手。很多家属这时候会陷入两难:已经去世的这名继承人原本该分到的遗产份额,到底是直接分给其他在世继承人,还是要转给他自己的继承人?现实里这类情况很容易引发二次纠纷,不少家庭因为没有理清规则,原本可以快速解决的继承问题拖了好几年。
此前有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兄妹三人共同继承父母留下的一套市区房产,协商不成后起诉到法院,庭审过程中其中一名继承人突发心梗去世,这名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其配偶和子女要求加入诉讼,继承他原本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剩下的两名兄弟姐妹坚决反对,认为他还没实际拿到遗产就已经去世,对应的份额应该直接由剩下的两个人平分。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名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遗产实际分割前离世,符合转继承的法定条件,他原本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最终依法追加其配偶和子女作为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重新完成了遗产份额的划分。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类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处理:如果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适用代位继承规则,由他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原本的遗产份额;如果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遗产正式分割前离世,就适用转继承规则,他原本可以拿到的遗产份额,直接转移给他自己的全部合法继承人继承;如果是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前去世,遗嘱里涉及到这名继承人的部分就会自动失效,对应的遗产转而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处理。
此前有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多名继承人共同处理老人留下的拆迁补偿款,诉讼过程中一名继承人意外身亡,其继承人要求承接对应的遗产份额,其他继承人以继承程序还没走完为由拒绝,最终通过法院审理,适用转继承规则,顺利完成了全部遗产的分割,避免了后续多次诉讼的冗余流程。
京云律师评析:
这类案件的核心是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边界,很多当事人会把两种情形混为一谈,导致提出的诉讼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处理这类纠纷的关键是准确确认继承人的死亡时间节点,再匹配对应的法律规则,同时要注意及时收集这名去世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确认其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范围,避免出现遗漏权利人的情况。
常见问题问答
问: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去世,他的份额只能给配偶和子女吗?
答:不是,如果这名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他的应继承份额就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转继承。
问:转继承之后,原本的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会变少吗?
答:不会,转继承只是把这名去世继承人的应得份额转移给他自己的继承人,不会影响其他在世继承人原本可以拿到的遗产份额。
问:如果去世的继承人生前明确放弃继承,还能适用转继承吗?
答:不能,放弃继承的书面意思表示一旦生效,他就不再享有遗产的继承份额,自然也不存在转继承的基础。
问:继承人在继承诉讼中去世,诉讼程序要重新走一遍吗?
答:不需要,只需要向法院提交这名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申请追加他的全部合法继承人作为案件当事人,继续参与后续审理即可。
有法律问题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138-1029-1697 与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下一篇:返回列表
咨询热线: 400-881-6088
电话: 138-1029-1697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