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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了,孩子还能继承遗产吗?答案让无数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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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了,孩子还能继承遗产吗?答案让无数人意外
  更新时间:2026-05-15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他们都离婚了,孩子跟了妈妈,爸爸的遗产跟孩子还有关系吗?"

这是我们在日常咨询中被问到频率最高的问题之一。很多人潜意识里认为,父母一旦离婚,亲子关系就"断了",孩子自然也就失去了继承权。

大错特错。

法律从来不以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来衡量亲子关系的有无。父母离婚,割断的是夫妻关系,而非血缘纽带。今天,我们就用最新的法律条文和真实案例,把这个问题一次性讲透。

一、法律铁律:离婚不消灭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这里的"子女"二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解释,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说,无论父母是否离婚,无论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孩子对生父和生母的遗产都享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权。这不是"可以有",而是"必须有"。

更关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父母离婚时已经分割过的财产,不再属于遗产;但父母各自名下未分割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

二、遗嘱能否排除子女的继承权?

能,但有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在遗嘱中明确将全部财产留给其他人(如再婚配偶、朋友等),且未给子女保留份额,那么子女可能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

但请注意两个例外:

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否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必留份"制度)。

三、真实案例:两份遗嘱引发的百万房产争夺战

北京的李大爷与刘大妈系夫妻,婚后育有三女两子。刘大妈于2007年去世,李大爷于2024年去世。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在西城区购买了一套房产。

早在2007年,老两口便立下共同遗嘱,表示房产先归李大爷,李大爷去世后赠给孙女小李。2021年,李大爷又立了一份代书遗嘱,再次明确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留给孙女小李。

然而,李大爷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强烈质疑遗嘱的真实性,甚至主张小李未在60日内表示接受遗赠,应视为放弃。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调取了医院记录、公证处档案及立遗嘱时的录音录像,并申请见证人出庭作证。庭审中,王佳律师有力反驳了"放弃遗赠"的指控——小李已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公证处出具了接受遗赠声明书。

最终,法院认定两份遗嘱均真实有效,判决案涉房产由孙女小李继承。

四、另一个经典案例:父亲94岁立遗嘱,姐姐质疑无效

海淀区的王女士,父亲与继母各有一套房屋。继母去世后未留遗嘱,其名下房屋过户至父亲名下。为避免日后纠纷,父亲于2018年手写遗嘱,将名下房屋交由王女士继承。

2022年父亲去世后,王女士的姐姐以"父亲94岁高龄、身体多病"为由质疑遗嘱效力,拒绝配合过户。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王海洋律师代理此案后指出:涉案房屋系父亲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母去世后其50%份额已由父亲依法继承。父亲所立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合法有效。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求,判决房屋按遗嘱由王女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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