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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年幼孩子没有安置补偿,委托京云律师成功撤销安置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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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年幼孩子没有安置补偿,委托京云律师成功撤销安置补偿协议
  更新时间:2025-05-23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了一起充满曲折与挑战的征地拆迁补偿案,为委托人陶先生一家争取到了迟来的正义与完整的补偿。在这场漫长的维权之战中,京云律师团队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力,最终帮助陶先生一家赢得了应有的权益。

案情简介

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陶先生一家三口过着平凡而幸福的生活。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征地拆迁却将他们的平静生活彻底打破。当地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决定对陶先生所在的区域进行拆迁。在拆迁过程中,陶先生被告知,只有他和他的妻子将被列为安置对象,而他们年幼的孩子却被排除在外。

这让陶先生感到震惊和不解。他多次向拆迁方提出质疑,但每次都被告知这是政策规定,无法更改。面对如此不公的待遇,陶先生感到无助和绝望。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开始四处寻求帮助。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得知了京云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领域的卓越表现,于是决定向京云律师求助。

律师介入

京云律师事务所在接到陶先生的求助后,迅速成立了由资深律师组成的专项团队,全面介入此案。律师团队首先与陶先生进行了详细的沟通,了解了案件的全部经过和细节,随后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工作。

他们前往拆迁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拍摄了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收集了相关的政府文件、拆迁公告、安置补偿协议等关键材料。同时,律师团队还走访了当地政府部门,试图了解拆迁政策的详细内容和执行标准。在收集到大量证据后,律师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法庭对峙

在京云律师团队的充分准备下,案件进入了法庭审理阶段。拆迁方在法庭上坚称他们的行为是合法的,并拿出了所谓的“政策依据”来支持他们的观点。他们辩称,根据相关政策,只有成年人才有资格被列为安置对象,而陶先生的孩子由于年幼,不符合这一条件。

面对拆迁方的狡辩,京云律师团队毫不畏惧。他们首先指出拆迁方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存在的欺诈行为,随后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明确规定。律师团队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方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必须确保所有应被安置的家庭成员都被纳入其中,无论其年龄大小。

京云律师还进一步揭露了拆迁方在执行拆迁政策过程中的诸多违规行为,如未依法进行公告、未组织听证会听取被拆迁人意见、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等。这些违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在京云律师团队的有力反驳下,拆迁方的狡辩逐渐显得苍白无力。法庭最终采纳了京云律师的观点,认定拆迁方的行为违法,并判决撤销原安置补偿协议,重新按照三个人口的标准给予陶先生一家完整补偿。

当听到判决结果的那一刻,陶先生一家激动得热泪盈眶。他们知道,这份胜利不仅仅是对自己权益的捍卫,更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在京云律师团队的帮助下,他们终于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正义之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13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14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19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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