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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和正常商品房有什么区别?托底补偿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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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和正常商品房有什么区别?托底补偿又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05-18  阅读:    咨询热线:138-1029-1697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遇到征收的机会非常少,这也造成了大家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非常困惑,面对不堪其扰的征收方不知道如何应对。于是,京云拆迁律师团希望通过在线问答的方式帮助大家解答拆迁问题,帮助大家走出征收困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今天我们汇总了几个近段时间来,常被咨询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问  

“我邻居一家十年前就搬到了城市生活,村子里的老房子也坍塌没法住人,后来跟他们商量好,把他们老房子拆了,占用他们的宅基地,给我家孩子当婚房。现在遇到了拆迁,拆迁补偿改归谁呀?”

  答  

宅基地的申请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邻居一家虽然搬离了宅基地上房屋不在此生活,但他们的户口如果还在村集体的话,这块宅基地仍归邻居所有。

集体土地征收分为宅基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宅基地仍在邻居名下,则宅基地补偿应当归邻居。而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您建造房屋自然也花费了成本,因此房屋拆迁补偿应当归您。

另外,京云律师提醒大家,这种情况下在建设房屋时,双方应当在书面协议明确落实房屋归属财产权益。涉及拆迁时,应由宅基地所有人与征收单位签署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后房屋所有人可依据书面财产协议向宅基地所有人追偿。

  问  

“我家拆迁分了两套安置房,但是现在家里资金紧缺,想卖掉一套房缓解经济压力,但是又担心和正常房屋的规定不一样,就想知道二者有什么区别?我能把拆迁安置房卖掉吗?”

  答  

价格不同:由于安置房受政府的补贴,安置房相比普通商品房要便宜,安置房属于对拆迁户的一项补偿。

产权不同: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转让条件不同:拆迁安置房可以卖,但是有条件。

由于房屋所占土地性质原因,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通常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若需要购买安置房,需注意审查安置房是否已具备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明确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及相关违约责任。

  问  

“房屋动迁中,托底补偿是什么?”

  答  

房屋动迁中针对部分特定群体会制定托底保障政策,给予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需要注意的是,托底补偿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是针对特定群体的,因此并非所有房屋动迁的居民都能享受这些政策。一般来说,这些政策会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住房条件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同时,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标准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涉及到房屋动迁和补偿问题时,建议居民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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